★我要吧★

 找回密码
 注册[Register]
搜索
qq空间相册密码查看为什么登陆后需要激活无法注册?

[情感天地] 栖居迷城的精神还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30 20: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读兴义的文字,最深刻的感触是,他的灵魂始终是栖居于故乡的,那个陇东叫湫包头村的地方。虽然身居城市,但他的心,总是游离的于城乡之间,徘徊于一座虚幻的现代迷城,总有一根灵魂的脐带,系在乡村的那头,才让自己获得踏实,逃离与回归时时纠结着自己。他借助于文字,让精神还乡;或者说,他的幸福与欣慰,只有在精神还乡中才真正得以实现。文字只是一种符号,以记忆的方式,让这种精神还乡具象化,可感知,可传递,显现在我们面前。
  我知道,要在初浅的阅读中,对一个人的作品梳理出比较明晰的头绪,事实上是很难的。更何况,好的作品,本身就应具有宽广的审美空间,容许不同的解读并存。我承认,我这样的阅读,不仅是借助了传统的形式逻辑原理,从量上入手,因为兴义对故乡的书写,占了这部《咀嚼岁月》的大半。我还采用了心理逻辑方式,即从非理性主义的精神入手。我发现,即便写城市百态,如《城市中的村庄》、《被驱逐的麦田》、《女儿今天去西安》、《百态世相》等等,兴义也是以乡村的眼光去观照的。从“二月二油搅团,三月三细擀面”,到从左邻右舍的叔叔、老梁、刘四奶、剡积德、黄干桃,再到原、峁、梁、窑洞,黄土,大风,故乡的种种存在,早已幻化成一种精神符号,隐匿于灵魂的深处,常常被记忆唤醒,涌入作家笔底,或以梦的方式呈现于眼前。“已经记不清楚,从哪年哪月哪周开始,每遇周六,我总要回老家,回农村老家的弟弟家去看望我的老母亲。”(《周六晚上总有梦》)其实,从兴义作品中我们不难发现,他念悠着的不仅仅是母亲,还有一切属于故乡的人事风物。正是从这种似梦非梦,常常出现的家园镜像中,我们窥视到了一位精神还乡者的心路历程。
  先走进。让我们随兴义,走进他记忆还原的乡村。可以说,《咀嚼岁月》中的多数书稿是写乡村的,那个生他养他,留着他的脐带和灵魂,永远逃不出、割舍不了的地方。然而,人已在城市,栖居于某一幢高楼,某一方草坪,某一间优雅的写字楼,重复着朝九晚五。这就决定了兴义笔底的生活,是靠记忆还原的。平实而质朴的叙述,犹如陇东的窑洞和黄土。同样简单而质朴的生活,在高原重复,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枯燥、粗糙、清贫,琐碎、劳累,却踏实而幸福。放羊、捣鸟巢、采蜂蜜、打柴、运土、垫圈、养蚕、喂驴。“每当父亲开始收割蜂蜜,我们便都抢着上手帮忙,点火绳的点火绳,打灯笼的打灯笼,端盆子的端盆子,搞运输的搞运输,手忙脚乱,屁颠屁颠,不亦乐乎。”(《记忆在枝头绽放》)同样,“每当听到父亲的羊鞭响,我们兄妹几个便会抢着跑出门去,站在门前的沟边等着从父亲的背上接过柴捆,抬回家,放在院子里,小心翼翼地解开,一层一层地翻寻,直到找到那个让我们欣喜若狂的宝物,然后捧回屋里,让母亲蒸了煮了炒了,吃。”(同上)琐碎而零乱的记忆,似枝头绽开的繁花,还原的不仅是真实的日子,还是陇东人的忠厚、淳朴、善良。印象最深的是那年下雪的故事。大雪之夜,寒炕冰凉,院子里的柴草也被雪湿了。母亲怕儿女们挨冻,便去羊圈里弄了些羊粪豆儿煨炕,却遭到父亲的破口大骂,说母亲有资产阶级思想,损公肥私。
  再走出。随乡人进城,以不同的方式,去看看那从乡村走出来的冲突。“公路铁路们从一座城市铺展出来,延伸到另一座城市。柏油和铁轨压过村庄,压过田野,压过庄稼,飞驰的客车货车震得地皮子微微颤抖。”(《从乡村出来》)“扬一扬手,花几块钱就到城里了。人到了城里,神还在乡下,凭着衣衫上的黄土,鞋袜上的泥巴,城里人一眼就看得出。”(同上)乡下人来城里,不是为了逛。他们到城里来,是为了生计。因为没钱花,而机耕要钱,用电要钱,种子要钱,化肥要钱,农药要钱,地膜要钱。他们带上鲜活的土特产进城换钱,没有什么等价不等价,城市与乡村,本来就不在一个天秤上。因此,从乡村出来,并不是向往奢侈,从来就是无奈。无论从原上来的,还是岭上来的,都是乡下来的。他们带来的,只是城里人喜欢的新鲜蔬菜,而不是人的尊严和生命的价值。
  然后追问。随着追问的步步深入,我们发现,与过去单纯的有和无,贫和富相比,此时的城乡冲突,正发生着微妙的变化,带上了明显的现代病、文明病、城市病的色彩。“还是春天,他们并没有很多的蔬菜,有的只有新长出的羊角葱,刚出圃的韭菜,麦地里剜回的荠儿菜,刚露头儿的苜蓿芽,刚长秧儿的小蒜,早晨才从香椿树上折下来的蜷蜷皱皱的香椿叶,再有,就是刚从鸡屁股下面拿出来的还带血丝的鸡蛋。”(同上)问题是,乡亲们将这些鲜货带进城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城里缺少这些。事实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价值规律的驱动,城里并不缺这些。三九天都有西红柿,嫩黄瓜,鲜蘑菇,大茄子,大辣椒。可是城里人不爱吃这些。这些叫“大棚产品”的东西没晒过太阳,“黄瓜没有黄瓜味儿,蘑菇没有蘑菇味儿,茄子没有茄子味儿,一句话,所有蔬菜都没有阳光味儿。西红柿不甜,辣椒不辣,而且,那红色,那紫色,红的令人生疑,紫的令人生疑。”(同上)
  作者注意到,尽管乡亲们为城市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无公害农产品,为城里人消解着城市病,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地位有所改变。他们还是不敢“把带来的特产摆到菜市场卖,也不敢摆到大街上去。他们只能挑着担儿,背着筐儿,提着篮儿,在那些小巷道里转悠,在那些门卫不很厉害的家属区里用羞涩的喊声叫卖。”(同上)“卖完了特产的乡下人找一个角落,看看四下无人,便把那钱一卷一卷儿掏出来,数上一遍又一遍,心里甜滋滋的。然后找一个低级饭馆,要一碗炒面或者烩面,有滋有味地吃着。旁边的城里人看看他们的吃相,互相挤挤眼,悄声说,你看,乡村出来的。”(同上)在这里,城市与乡村,城里人与乡下人,城市文明与乡村文明的反差与纠葛,已超越了物质层面,具有了精神的意义。在这里,我们看见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因城乡差别而带来的人的地位和尊严差别。作为生于乡村,长于乡村,对乡村怀有深厚感情的精神还乡者,兴义的审美取向是清晰明了的。他没有回避惨淡的现实,而是富有积极的介入批判意识。
  还要去吃。随兴义去领略“吃”出来的乡村生存意义。吃,是生命的基本体征。无论是居庙堂之高的肉食者啧称的民以食为天,还是普罗大众离不开的吃喝拉撒,吃都是生命的起始。兴义的《吃春》,写的正是吃;而在吃之后贯以春,则显然超越了一般吃的自然的生物学意义,而拥有了陕北独有的生命在场的精神意义。陇东乡村的生活,是属于自然的,或曰野性的,荠儿菜、苜蓿、小蒜、香椿、榆钱儿、洋槐花,既是陇东乡野的春之精灵,也是陇东乡亲的生命伴侣。《吃春》正是把这种独具陇东征候的生命景象,通过一个吃,鲜活地展示在我们面前。他写小蒜。“照着那丛秧苗一镢头挖下去,便提起一嘟噜白生生的小拇指蛋儿大小的蒜样根块,抖掉上面的土,露出白刷刷一段儿胡须,那便是小蒜的根。拿回家去,摘了胡须,洗净了,切碎了,加些盐醋生调了,蘸(或夹)蒸馍吃,那味儿绝顶的新鲜,绝对胜过大蒜大葱。”
  还是吃,他写荠儿菜。“雪已融化的地块,麦苗还没返青,麦叶还枯黄着,麦垄中便有顶着黄梢干叶的荠儿菜紧贴地皮醒活过来,露出一簇儿新绿。女人们在家里和好了面团,用擀杖擀薄了,切成细长的面条或者四边形的'斜子',晾在案板上,这才出去找菜。很方便,提只篮儿,拿把刀儿,出了门,便是麦地,走进田垄,三下五除二,便是半篮子荠儿菜。”同样,他写苜蓿。仿佛是一种生命的接力,亦步亦趋,苜蓿紧跟在荠儿菜之后。不管是地邻乡亲,还是母亲,剜苜蓿芽儿都是一道风景。“一只,两只,三五百只……半天功夫,剜下的苜蓿芽儿足够一顿吃了。便回家。其实,那也只能打个牙祭儿,给纯白的面条增加一些绿色,给单调的面食添加一些菜味。那菜味却不一般,它是一种混合着的春的味道,有春风的味道,春雨的味道,春阳的味道,春苗的味道。”(《吃春》)兴义说,陇东的乡野有句大实话,叫黄土养人。“春天,就在这个青黄不接的季节里,黄土把最最新鲜、最最纯朴、最最鲜嫩,也最最营养的菜肴,给了这些成年累月侍弄黄土的人们,让他们吃到了春天的风的味道,雨的味道,阳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还有绿的味道,嫩的味道,鲜的味道,生命的味道。”(同上)其实,何止土生土长的城里人,从乡下进城的兴义,又何曾忘记过这些乡村味道。
  精神还乡的根在人。精神回不去,割舍不了的是母亲家园。如果你要真正了解陇东,了解小蒜、荠儿菜和苜蓿,了解它们与整个陇东的血脉、命运、情感,最好走近陇东人。在兴义这里,母亲成了陇东人的具象。在《母亲的时光》、《吃春》等篇什里,他多次写到,母亲跪着剜苜蓿芽儿的情景,那么真切,那么亲切,又蕴涵着隐隐的痛。我相信,这幅苍老的母亲与割舍不掉的苜蓿芽儿图,已深刻烙在兴义乡村灵魂家园里,成为他精神还乡的重要目的地。“那天有风,母亲的白发被风吹在空中飘着,她的脸上扑满了尘土。她跪得很规整,左边放着藤条编的篮子,右边放着拐杖,右手握一只小刀,前倾着身子,很费劲地在地上寻找着刚刚露头的幼芽。”(《吃春》)读到这里,很容易想到罗中立的油画《父亲》,那种沧桑,坚韧,慈爱,勤劳,伟大,一切表示程度的形容词都因之失色。没想到,时隔一年,跪在门前邻居家的苜蓿地里剜苜蓿芽儿的母亲,已成了黄土堆里的亡灵。春天了,苜蓿芽儿依时长出,我与母亲却已是阴阳两界。“母亲是清明节前七天去世的。那天早晨,九点多,我们要吃早饭了,问母亲,母亲说她不想吃。弟弟端来小半碗苜蓿芽儿做的面条,躺着的母亲偏过头看了一眼,眼神中似乎有要吃的意思。我从弟弟手中接过碗,用汤匙一点一点地喂给她,她吃了。吃完那些面条,还要喝那些饭汤。”(同上)
  也许是一种宿命,母亲的宿命,陇东人的宿命,故乡的宿命。来于黄土,回归于黄土;从吃苜蓿始,以吃苜蓿终。苜蓿成了陇东的生命符号。就在喂食母亲苜蓿芽儿面条的当晚,母亲就永远离开了,带着那最后的苜蓿味儿。对于即将到来的死亡,告别苜蓿味儿,冥冥之中,母亲似乎早有某种预感。“那天,趁弟弟一家不在,她拄着拐杖去了弟弟家的上房。那三间上房,因为年久失修,已经不能住人了,里面放着粮食和农具,还有母亲的棺木,还有母亲的柜子。母亲颤颤地来到弟弟家的上房,把苫在棺木上的几层纸拿掉,用鸡毛掸子把敷在棺木上的尘土掸掉,扶着它转了一圈,细细地看了一遍,又用那些纸把它苫上。再打开柜子,将十几年前她亲手做好的那些寿衣一件件拿出来,左端详右端详,再拿到身上比试比试,然后先内衣,后棉衣,再外衣,一层一层地套好了,再折叠整齐,放回柜里。”
  “晚上,弟弟回来,她给弟弟说,我死了之后,你们不要买那些纸人纸马。现在的人都游手好闲,整天等着吃现成,等着别人伺候,阳间阴间都一样。我这辈子辛苦了一辈子,下辈子再也不愿伺候人。还有那些牲口,你们买下送到阴间去,全都要我喂养,我不愿受那份罪。还有,你们给我买的寿衣中有一套线衣,是紧身的,我不能穿,穿了它,后辈儿孙会受紧的。弟弟一一答应了。” (《母亲的时光》)
  陇东的冬天是寒冷的,常常零下二十多度。记得那年冬天去哈尔滨看冰灯,也是零下二十多度,一走出机场,就冻得关发胀,脸发红,满面麻木。赶紧买了厚厚的毛线帽和手套,才解了危。但是,兴义的陇东乡村不行,没有这条件。于是,“村子里冻死了好多动物。叔叔家的猫,堂兄家的猪,邻居老杨家的两只老母鸡,都被冻死了。最先冻死的是我家的狗。我家的狗冻死了我不知道。”(《母亲的叮咛》)知道自家的狗也冻死了的母亲,从此就多了一份担忧,担忧他的儿孙们一不小心,也会像那些被冻死猫呀猪呀狗呀一样。就有了母亲的叮咛陪伴一生。从自己儿时到儿子的儿子,母亲的叮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回家时叮咛,出门时叮咛,见面时叮咛,电话里叮咛,自己叮咛,叫弟弟叮咛。就这样一次一次,一年一年,那叮咛不断垒砌,垒成了故乡的原。如今,人进城了,那原还在那里,灵魂还在原上。不知是兴义在牵挂那原,还是那原在牵挂着兴义。兴义以自己的文字,为这种牵挂作证,让自己的灵魂回归。
  母亲的遗物,包括一盆辣椒花、三个拼花小枕头、4464块钱、一根拐杖和一只银镯。它们与故乡,与家,与一段抹不掉的生命历程融合在一起,无论人往哪里,身居何处,它们都是作者灵魂的重要栖息地。就说《三个拼花小枕头》吧。母亲先是精心选料,将那些捡回来的布渣子分门别类,摆成几摊儿,再进行比试搭配,直到满意为止;接着是构图,根据她心中勾画的图案,左端详右端详,直到合意为止;再是剪裁,剪出长方形、正方形、三角形,还有圆的、椭圆的;最后才是缝制,将无数个很小很小的布料连成大块。就这样,那些乱七八糟的布渣子,在母亲精巧的手,拳拳的心下,拼凑成了一幅幅精美的图案,做成三块枕头套子,分送给她的三个重孙。如今,母亲人已离去,她的这些遗物,也终有一天会消失。花会枯死,钱会花完,枕头会烂,拐杖会朽,即便是那只银镯,也不会永存。永存的是情感。它们已抽象为家园的精神符号,镌刻在陇东故乡的黄土地上。
  当然,兴义的文字,也还有值得打磨之处。在精神回乡途中,似应更加注意精神的在场,用灵魂贴近所写对象,去体悟,去发现它内在的精神和意义。无节制的乡村叙事,可能让精神支离。一些篇章,表面看是散和浅,实际却是精神的缺席,这无疑影响了作品的审美空间。比如,在读《二月二》时,我曾为作者引入“龙抬头”的意象而击击叫好。可是,令人遗憾的是,作者没有紧紧抓住这个意象,去挖掘、发现,从乡村的命运、人的生存状态、生命的苦难与价值的关联中,呈现“这个”存在的“意义”。而是很快跳向了二月二的一般乡村习俗叙述,让文章陷于表象的琐碎展示,“龙抬头”的真正意义却被遮蔽了。《地软软》和写邻居的一些篇章,也有同样的问题。语言本身的在场,也是十分重要的,它也许可增强文章的灵性和质感,让疲惫的还乡精神,进入一种诗意的栖居。
  市场经济和工业文明带来的现代都市病,重要特征就是精神走失。从兴义散文中透析出来的那种割不断,理还乱的故乡情怀中,我们看见了一位精神还乡者的坚韧与艰难。好在文学还在,为兴义提供了一方精神家园,让他在迷城中坚守住一方净土。想起一句诗,忘记了它的作者:“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记了为什么出发。”从乡村走出来,置身迷城的兴义,在精神还乡的旅途,可否正是在思考这样的问题。
发表于 2012-1-30 21: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LZ的思想境界好高~~~我从来没注意过这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gister]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我要吧☆ ( 豫ICP备13016831号-1 )

GMT+8, 2024-11-22 06:28 , Processed in 0.086061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abc369 X3.4

© 2001-2023 abc36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