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华汤溪90后小伙子吴俊东扶骑车摔倒的老人并送到医院,老人却咬定是被他撞倒。交警队做出事故无法证实结论,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吴俊东负有70%责任,赔7.3万元。广州公益律师团律师说此案“比彭宇案还离谱”。(媒体12月2日报道)
此案宣判后,引起广大公众、媒体舆论和法律工作者的极大关注。金华中院工作人员回应媒体采访时,对此案判决给出了如下解释:“虽然交警队对本案事故出具了事故无法证实的结论,但是综合吴俊东在交警队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现场勘察情况,吴俊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已经达到民事诉讼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
很明显,金华市法院对于交管部门无法认定双方是否发生碰撞、刮擦和无法证实事故责任的结论没有考虑。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运用了高度盖然性推断。也就是说,判决结果是合理想象和推断出来的。可见,这样的判决难于令人信服,引起公众和舆论的质疑也就毫不奇怪了。
凭心而论,摔倒的老人令人同情。我在这里无法判定吴俊东就是一个完全助人为乐的救人英雄,因为毕竟他是在出事那个时段出现在现场的人。但常识告诉我们,出现在现场的人不一定就是肇事者或犯罪嫌疑人。比如一家遭了小偷,幸好小偷刚走,来了一个串门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难道法院可以靠推理判定由串门人来赔偿被偷一家的损失吗?显然不能。
有律师指出:“一个案件的判决将会指引社会道德的走向”,这话一点也不过分。法律是社会道德的最后保护者,而道德是维系一个社会文明的精神文化支点。如果法律无法护卫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甚至去破坏、亵渎、践踏道德,那么这个法律必定是有悖人性的野蛮的无可救药的。
人间正道是惩恶扬善。但是,现时的中国却往往反其道而行之。在一些“精英”们歪理邪说的鼓噪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雷锋精神被说成是“傻子”,撞人后连捅八刀将其杀死的人居然受到一些人支持和袒护;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行为被冠于似乎是做好事的“援助交际”,强奸幼女也被混蛋的法官变换成了“嫖宿”。最大的腐败是司法的腐败,而腐败的司法只能导致人们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混乱。
如今的一些医生离开了仪器就无法诊病,一些法官也是一样,他们离开了监控器、摄像头就无法断案。有一些法官不仅是没有监控视频无法断案,而且在断案的过程中,还要看你是为官还是为民的身份。他们很会“看客下菜”、“量体裁衣”。事情没有假如,但我们也不妨来个假如,因为这个案件就是靠金华法官的猜测假如出来的。我要说的是。假如张俊东是一位开着高级轿车的金华市的官员,法官们恐怕会坚定地选择不予立案,因为这是多么千载难逢的干部救群众的先进典型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