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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章取义】(书籍篇)
【壹】
啾啾语录——
妈妈,你小时候不认识爸爸吧?爸爸也不认识你吧?有一天,你见到了爸爸,说:“哈,你不是啾啾的爸爸吗?”爸爸也说:“哈,你不是啾啾的妈妈吗?”你们就认识了。
妈妈,要是你生的是笑笑怎么办?为什么正巧生的是我?
有时我老觉得自己在做梦。会不会一直在做梦,还没有醒来呢?
我想做彩虹也没有什么坏处。我会有许多朋友,太阳、月亮、星星、云、天空都是我的朋友。
摘自周国平《宝贝,宝贝》
【贰】
姥姥说:“有一碗米给人家吃,自己饿肚子,这叫帮人;一锅米你吃不了,给人家盛一碗,那叫人家帮你。”
全家人都一直在帮我,从小到大、从过去到现在。我忘不了,因为这是一碗米给我吃了,他们饿肚子;而现在我帮他们是一锅米我吃不了。
摘自倪萍《姥姥语录》
【叁】
序言 重塑更适合你的情爱生活
第一章 谬论:爱人=最好的朋友
第二章 谬论:不能同时爱上两个人
第三章 谬论:当“那个他/她”出现时,你能感觉到
第四章 谬论:爱必疯狂
第五章 谬论:要想有认真的感情,就只能找有可能结婚的人
第六章 谬论:你和伴侣应该是相似的人
第七章 谬论:要找就找那种曾经四处留情,而今愿意和你相守的人
第八章 谬论:爱人的嫉妒心是一种荣耀
第九章 谬论:第一次约会绝不能上床
第十章 谬论:即使一开始性爱不怎么样,以后还是可以改善的
第十一章 谬论:自慰意味着关系出现问题
第十二章 谬论:女人对情趣用品、色情片和性幻想都没兴趣
第十三章 谬论:男人的天性不是一夫一妻的,女人是
第十四章 谬论:没有性交就不可能感受美满性爱
第十五章 谬论:如果你对别人有欲望,说明你们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第十六章 谬论:别带着愤怒上床
第十七章 谬论:哪怕只是一次不忠,也将永远无法忘怀
第十八章 谬论:你应该情愿为你的爱人做任何事
第十九章 谬论:在长期关系中有点烦人的小毛病没什么大不了
第二十章 谬论:结婚前都应该同居,这么做只会有好处
第二十一章 谬论:已许下承诺的两个人(尤其是已婚夫妇)应该共用钱财
第二十二章 谬论:你永远都要百分之百地对伴侣说实话
第二十三章 谬论:离婚意味着失败,婚姻应该是终生的
第二十四章 谬论:孩子能增进夫妻感情
第二十五章 谬论:结婚的人应该住在一起
《关于爱与性的一切,你全错了》([美] 佩珀·舒瓦茨著)一书的目录
【肆】
质数只能被1和自己整除,是所有数字中最迷惑人心的,也是最孤独的,因为它尽管有同伴,却没有规律能指出它的同伴在那里,而它的同伴除了同样是孤独的外,和它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质数的孤独是无限的,如果到达世界的尽头就能尽情呼喊爱情,它永远没有机会,因为质数的世界没有尽头。这种等级的孤独,谁能用文学表达出来?我不相信26岁的物理学专家能在他的处女作中做到,但事实是,他做到了,《质数的孤独》真的太孤独了。
有人说,上帝造人是造一双的。也许真是这样,所以有了“孪生质数”。他们有个看得到、但无法依偎取暖的同伴。孪生质数是两个紧紧跟随的质数,就像3和5、11和13,被一个完满的偶数给隔开。他们咫尺天涯,却又天涯相伴。他们一同陷在孤独的深渊,却又无法互相救赎。但有时候,知道有个人了解自己的苦,也就足够了。《质数的孤独》讲述的就是一对孪生质数的故事,在天地间,他们发现了彼此,无言的孤独让他们互相靠近,但几秒钟的距离却在他们之间筑上永恒的墙。
摘自《质数的孤独》([意] 保罗·乔尔达诺著)书评《天涯相伴的孤独》
【伍】
出于好奇,老萨后来打听了一下这个扎针案主犯的情况:他干嘛专扎“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呢?
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小子的老婆就是一个“短发,25-30岁,体态较为丰满的女性”!
据说,这案犯还真不是爱滋病。此人身材瘦小,体格孱弱,平时被老婆整怕了,在家里不得不服软,又不甘心,于是带了根针出门,专扎长得像他老婆的(这是什么逻辑)。不料扎了几次之后,不知道谁传出去说是爱滋病患者拿针扎人,弄得满世界风声鹤唳,人人谈虎色变。这让平时怕老婆的案犯觉得获得了极大的刺激与满足,于是一发不可收拾……
此人后来的判刑情况和婚姻变化不得而知,但动用了上千警力破案的老大面对如此结果,表情可以想象。
萨史公曰:还好,这小子的老婆长得不像麦当娜或者希拉里,不然,此人还不定做出啥危害世界和平的事情呢!
摘自萨苏《京城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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