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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400元吐4000元,这台取款机疯了吗?》追踪 银行呼吁:多取了钱的市民尽快归还
初步确定ATM程序错误,可以到附近网点退还多取的款项
23日晚8时40分许,马先生在和甸营村附近的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吴井支行关雨分理处(下简称关雨信用社)的自助银行取款时发现,一台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取1000元,取款机吐出了3700元。
目前,多名多取了钱的市民已经将多取的款项交还银行,包括本报曾报道的那名连续取款不下六次的蓝衣男子。
昨日上午,经初步排查确定,该机出现故障是由于生产厂家一名经办人员将程序设定错误。经技术人员检修,下午3时许,故障取款机已经恢复了正常。
昨日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事发自助银行。故障ATM机已经停止使用,屏幕下方贴了“机器故障”字样的白纸,一名银行的保安站在旁边。仅有的另一台ATM机前,排起了一条不短的队伍。不久,4名技术人员抵达现场,讨论并检查故障。
“初步排查,应该是参数配置错了。”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吴井支行行长李云玲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故障的ATM机在4月8日才开始启用。4月22日晚上10时28分,曾出现过输入密码时反应过慢的问题,第二天中午12时左右技术人员还对其进行了调整。
在李云玲接受记者采访时,银行多名工作人员正在柜台内忙着整理故障的时间内,该台取款机所有的流水账号及款项。“现在还不确定到底有多少款项被取走。ATM机一般都是由厂家来维护,现在也由他们来调查。”李云玲希望借本报向已经多取了款的市民呼吁,将多取的款项归还银行。
本报记者现场将多取的3600元退还给关雨信用社的职员,经过与流水账号进行核对之后,职员给本报记者填写了一张附有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及电话的回执感谢信。退款的手续完成,大约用了40分钟。关雨信用社的主任保春留向记者反映,昨日一早,除了主动报警的马先生之外,已有多名多取了款的市民主动将钱送回到银行的柜台。
“首先要感谢这位马先生,主动报警并交回了多取的钱。还有其他主动的退还的客户,我们也要深表感谢。”李云玲同时也对关上派出所两位民警帮助值守的负责人的行为表示了感谢。截止记者发稿时,李云玲表示大部分的款项已经被追回。
三问行长:
云南信息报:如果市民取了款却不归还,怎么处理呢?
李云玲:希望市民能主动交回。即使不交回,通过自助银行里安装的360监控摄像头及取款的卡号账号也能查出取款者是谁。我们的监控摄像头是全国最先进的摄像头,不仅可以监控到取款者的正面,还可以监控到到底从吐钞口吐出了多少钞票。
云信:为何客服热线96500及网点的电话一直都打不通?
李云玲:96500热线是全国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的客服热线,现在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们也正在查,尽量以后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网点的电话,应该是晚上没有人接。
云信:多取了钱的市民想将钱退还银行怎么退?
李云林:在这里取款的市民应该都是住在附近的。他们可以携带银行卡、身份证直接到这个银行(关雨信用社)退还多取的款项。如果确实不方便的市民也可以到其他网点办理。银行进行核对之后,将给市民提供一个收据。
现场花絮:
两保安在ATM旁守了一夜 还被人误会
昨日早上8时20分,关雨信用社的职员李英(化名)准时来到信用社开门。出于职业的惯性,她走过自助银行时,发现里面有垃圾,便准备走进去捡掉。突然她才发现两名穿着警服的人坐在自助银行的里面。
这两名穿着警服的人,是关上派出所的保安。从前晚11时多开始,一直值守到第二天的8时多,银行的职员来上班。
“我们两个保安给他们守了一夜,他们来了问也不问一声怎么回事,就骂我们的保安:你们在这里干嘛?!他们的意思就是我们影响他们的客户取钱了嘛。”关上派出所刑侦中队长晏书剑说,“我们保安给我打电话,我立即赶过去,跟他们那个负责人解释。”
经解释后,银行的工作人员给两位保安道了歉。后来,晏书剑了解到,其实银行的保安就住在楼上。两名保安在值守时,仍有七八个人想到有问题的ATM取款,被保安劝走。
律师谈:
主动还款应表彰 恶意取款涉嫌盗窃
代理何鹏案的云南法闻律师事务所的陈维镖律师认为,此事与广州许霆案情形一样,均属利用柜员机故障谋取不当得利。马先生欲联系银行并报警,主动返还多取的钱财,不仅不应承担责任,而且还应得到相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而另一人明知取款机故障,还不断地取款,其行为已经涉及了犯罪。“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窃取行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陈维镖认为,以云南标准来看,如果取款者非法占有的数额超过800元,在情节上即属于数额较大,如果非法占有数额在2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量极大,均付不同刑期的刑事责任。陈维镖表示,信用社对取款机维护不善导致故障发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云南联宇律师事务所的王里乾律师认为,还不还款,属于道德品质的问题,不构成犯罪,但是这种不当得利,应该返回。如果取款人逃跑,应由取款机的生产厂家或信用社来偿还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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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许霆”案终审
百元电话卡偷充41万 夫领刑十年妻判3缓5
本报讯(记者汪艳霞)近日,昆明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利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智能公话充值平台系统升级出错之机,反复对公用电话进行非法充值的陈明应获刑10年,其妻饶金桃获刑3年,缓期5年。
据了解,2007年1月至3月期间,陈明应、饶金桃在自己经营的通讯店内,非法充值金额共计人民币447750元。此案被法律界称为昆明翻版“许霆”案。中院认为,夫妇俩在发现电信充值卡可反复为公用电话充值后,为谋取利益,利用电信公司公用电话充值系统的疏漏,反复使用电信充值卡为公用电话非法充值,已构成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
2008年2月4日,陈明应夫妇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同年4月3日,盘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明应、饶金桃夫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每人并处罚金5万元。2009年7月1日,盘龙法院作出重审判决:陈明应夫妇犯盗窃罪,双双获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5万元。陈明应夫妇提起了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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