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无孔不入。稍不留神,小孩就落入人贩子之手。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全国失踪的小孩在2千人上下,近年来还有上升的趋势。 认定的人贩子,轻的才判5年,重的才判死刑。就我个人认为,对人贩子的判罚太轻了!至少就应该无期或死刑。 多少人因为人贩子或致贫或死亡或妻离子散?对于这类罪大恶极的人,就是他们判死刑也是轻的。 有一个家庭,爷爷在接孙儿回家的路上,和熟人聊了一会儿天小孩就不见了。以致爷爷整日自责,茶饭不思,最后郁抑而死!你说人贩子不是在间接杀人吗?为什么不判死罪? 有些妇女,在外打工十几不见!最后才知被人拐卖做了别人的老婆! 只要有人贩子,就一定有幼儿妇女被拐!公安虽然加大了力度侦破,但还是有不少小孩被拐卖! 如今的人贩子,可以说极为猖狂。在路上,他可以强行把小孩抱上车而人不知鬼不着!你说他们该不该枪毙? 虽然老师、家长不断提醒小孩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但照样有小孩失踪。因为人贩子手段越来越明了:什么你妈叫我来接啊;什么阿姨带你买喜欢的东西啊;什么故意问路啊!真是层出不穷。 《南方电视台》做一个节目。假扮人贩子跟小孩搭讪或以你什么人叫我来接等,小孩几乎都跟着陌生人跑了! 人贩子明目张胆拐卖小孩妇女,关键是利益驱使。在他们眼里只有钱,什么判3、5年啊,根本就不放眼里。所以对他们就要判极刑! 还是那句话,对人贩子抓一个杀一个。看他们还敢不敢这么猖狂? 昨天广东就判了2个人贩子死刑,市民拍手叫好!说明对人贩子给予极刑是人所向,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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