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支付宝官宣,自2017.02.20日起付款码只能用于线下付款使用,不再具备转账收款功能,所有收款功能将统一入口到“我要收款”页面。如果要转账。可以向TA展示支付宝右上角的“我要收款”内的二维码。或者在首页九宫格中添加“我要收款”的快捷链接。 公告详见下图 点击付款后,在条形码上端可产看公告详情
公告内容 "我要收款"的位置
在此之前,“付款码”是可以截图发给TA人的,同时支付宝用户一般都会给“付款码”设置小额免密的功能,即向商家出示“付款码”后,商家直接扫码收款,不需要用户输入密码,一些不良分子就有机可乘,向不明真相的用户索要“付款码”,非法获利,导致用户损失。支付宝此举彻底粉碎了这一漏洞。 另外,支付宝向有收款需求的用户免费提供收款码的贴纸,详见下图 在“我要收款”界面中直接点击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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