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通报了2014年北京市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情况,全年共计1.1万余件,刑事案件203件、285人。 其中,法院特别通报了腾讯要求注册“QQ”商标被驳等典型案例。 早在12年前,QQ商标之争就开始了。2009年,腾讯公司申请注册“QQ”商标被核准使用在机车、汽车等商品上。奇瑞公司则向商评委(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 2013年2月,商评委裁定撤销争议商标。腾讯公司不服裁定,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9月,北京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判决维持商评委裁定。 【李承鹏告“苹果”侵权获赔1万】 李承鹏起诉苹果在线商店供网络用户付费下载其作品侵权,要求赔偿损失。 法院:苹果公司经营的“App store”提供涉案侵权应用程序,供网络用户付费后下载,构成了对李承鹏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判决苹果公司赔偿李承鹏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1000元。 【苏州“稻香村”注册“稻香村及图”被驳】 1997年5月21日,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经核准注册“稻香村”商标,后注册人变更为北京稻香村公司。 2006年7月18日,苏州稻香村公司申请注册“稻香村及图”。北京稻香村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后,商评委未予注册。苏州稻香村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北京稻香村公司的“稻香村”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其与苏州稻香村公司受让的商标之间已经存在能够区分的市场实际和稳定的市场秩序。判决维持商评委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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