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永远是垃圾,天生如此。
法制晚报讯 欠下债务无力偿还,大专文化的公司职员何某在家中将妻子砍死女儿砍成重伤之后欲自杀。日前,成都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无期徒刑。 2017年8月11日早上8时许,何某在四川成都成华区自己的租住房内,因所欠债务无力偿还,让妻子汪某帮忙借钱。但因汪某没借到钱,何某遂与妻子争吵起来。何某先后持菜刀对汪某以及过来劝架的女儿砍了数刀,致妻子当场死亡、女儿重伤倒地。 民警接到何某父亲报警到达现场,何某在窗台上全身是血地拿着菜刀,情绪激动并扬言要跳楼。下午2时许特警终于找到机会将人拉下窗台。 后经鉴定,何某患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意见为:何某作案前数月即有精神异常,主要表现为一段时间情绪低落,想自杀,无故感被害等症状。 法院查明,何某此前还有过前科,2006年2月22日,他因犯盗窃罪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归案后,何某一直表示自己不是故意杀人,当时只想自杀,在整个过程中头脑一片空白,无法辨认和阻止杀人行为的发生。 对此法院认为,从汪某受伤情况看,其头面部、颈项部等要害部位有多处深度砍创,抵抗时左手背等处几乎被砍断,何某女儿的外伤主要集中于头面部,抵抗时双手食指末节被砍断。再结合何某在侦查阶段供称“当时就想把她俩杀了,然后自杀,一了百了”等,充分证实他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 日前,成都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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