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电 外汇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境内证券投资相关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境证券投资。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一是取消QFII资金汇出20%比例要求,QFII可委托托管人办理相关资金汇出。二是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QFII、RQFII可根据投资情况汇出本金。三是允许QFII、RQFII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对冲境内投资的汇率风险。上述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还规定,未经批准,人民币合格投资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卖、转让投资额度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合格投资者投资额度实行余额管理,即人民币合格投资者累计净汇入资金不得超过经备案及批准的投资额度。 据中国证券报,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QFII、RQFII改革是比较彻底的,除了对额度的宏观审慎管理外,其他基本都已放开。同时,因为QFII、RQFII涉及到外汇风险问题,允许境外投资者进行外汇套保,防范汇率风险。允许外汇套保是外汇市场开放的举动,引入更多的机构参与进来,发展外汇市场。QFII和RQFII可以扩大机构参与的范围。” 从资金汇出和锁定期来看,上述负责人表示,资金汇出和锁定期的限制是影响QFII投资运作的主要因素。此次将两个限制取消,将进一步简化管理、便利操作,大大激发境外机构投资热情,促进境内资本市场进一步双向开放。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QFII总额度为1500亿美元,RQFII试点区域拓展至19个国家和地区,总试点规模194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有287家QFII机构合计获得994.59亿美元、196家RQFII机构合计获得6158.5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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